【明報專訊】曾在內地任職公安的男子,6年前與車房老闆娘相戀,後來他發現老闆娘已婚,遂與對方分手,其後到車房替老闆娘打工。前年他懷疑老闆娘與一名深圳男子有染,一怒之下用膠槌襲擊老闆娘的頭部。他承認有意圖傷人罪,昨被判囚32個月。法官指被告沒憐憫之心,且有傷人前科,卻未有汲取教訓。 暫委法官張天雁判刑時透露,被告黃保江(46歲)曾於2006年因前女友的81歲母親反對他們拍拖,出手掐前女友母親的頸部圖令她窒息,被判監20個月。被告當時曾被診斷有適應障礙及抑鬱問題,惟他出獄後沒積極跟進,且其處理憤怒的能力低,重犯機率屬中等。 分手後任職舊愛車房 不忿結新歡 根據案情,在內地出生的被告於1989至1999年期間在佛山巿擔任公安,1999年來港定居並任職保安員。被告於2010年與45歲事主相戀,一年後他發現事主已婚,遂與對方分手,並與另一女子結婚。至2013年,被告到事主的車房打工,雖然二人已不是情侶,但被告不時關心對方。被告去年得知事主與一名深圳男子發生性關係,希望勸阻對方,其間情緒失控,以膠槌襲擊事主頭部,事主送院後頭部需縫7針。 【案件編號:DCCC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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