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頻停運求賦權TTC執法員 疏導交通准開告票拖走塞車
目前僅道路監管員有權 擬增執法員人手
【明報專訊】為減輕多倫多交通阻塞問題﹐多倫多市長莊德利正要求省府授權多倫多公車局(TTC)執法人員(enforcement officers)有更大權力指揮疏導交通。
1月2日莊德利給安省省長韋恩去信﹐要求省府允許TTC執法人員在交通嚴重擁堵情況下﹐特別是地鐵臨時關閉導致大量乘客滯留情況﹐有權疏導乘客指揮地面交通﹐有權對阻塞交通的車輛開罰單及拖走。
莊德利表示﹐增加TTC執法人員的權力﹐「不僅有助整個城市的交通系統順暢運轉和保證市民獲得更加可靠順暢的公共交通服務﹐而且有利我們把警力配置到更有需要的地方。」
莊德利的要求是基於市府上月批准通過的一份交通職員報告(transit staff report)。報告認為﹐造成交通擁堵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最近幾年由於TTC地鐵維修停運的次數愈來愈多﹐每次停運導致大量乘客擁擠到地面公交﹐急需有執法人員進行疏導﹐指揮交通。
報告統計﹐2015年﹐TTC在64天內發生35次有計劃的地鐵關閉情況﹐2016年在77天內發生41次有計劃的地鐵關閉﹐每年還發生多次臨時停車情況﹐這些都造成地面交通擁堵。
莊德利表示﹐安省GO交通系統和渥太華OC Transpo交通系統都已經僱用執法人員﹐取得效果﹐「當我們每次派遣專線巴士接送地鐵大量滯留乘客時﹐執法人員能夠幫助我們及時疏導乘客﹐指揮交通﹐避免交通阻塞。」莊德利還要求省府批准TTC執法人員有權對阻塞交通的車輛開罰單及拖走。目前﹐除了警察﹐只有TTC的道路監管員有這個權力。
莊德利進一步強調:「增強TTC執法人員權力目的是﹐在沒有增加警力情況下保持我們的道路暢通﹐交通安全。過去兩年清楚表明﹐我們需要把警力配置到更加重要的地方﹐解決交通擁堵問題應採用其他方法﹐盡量減少警察維護交通的成本。」
按照現行的安省交通管理法規﹐只有穿制服的警員才有權指揮路面交通及處罰違章司機。如果市府的要求被批准﹐未來TTC執法人員將行使部分警察權力﹐包括指揮交通、關閉道路、移除違章車輛以及開出告票等。
市府的報告建議還需要經過多倫多警政委員會和安省社區安全及懲教廳(Minister of Community Safety and Correctional Services)批准﹐計劃在今年第三季度生效實施。
莊德利給韋恩的信裡還表示﹐多市計劃配置50名執法人員。
上任以來莊德利政府一直把解決交通阻塞作為首要任務﹐開展了一系列專項交通治理活動﹐包括在市中心打擊違章停車﹐科學安排道路維修儘量減少封路對交通影響﹐以及增派警力阻止行人司機阻塞交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