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業權歸港 港深合建科技園 發展四大領域 料創4萬職
【明報專訊】閒置達20年、10年前被港府列為「十項重大基建工程」之一的落馬洲河套區有突破發展。港府昨與深圳市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深圳確認河套區土地業權屬港府,港深雙方會在87公頃河套區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由香港科技園公司管理,使用本港法律。園區將發展機械人技術、生物醫藥、智慧城市及金融科技四大領域,估計可創造約4萬職位。
料7年半後首幢大廈落成
創科局署理局長鍾偉強昨稱,新園區的發展主要有四大領域,包括機械人技術、生物醫藥、智慧城市及金融科技,而科學園已累積大批相關公司。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黃克強表示,公司仍在構思新園區的定位及財務計劃,包括是否為下游生產或前期試驗生產提供地方,他指項目用地的平整工程一般需時4至6年,料7年半後,新園區會有第一座大廈落成。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與深圳市副市長艾學峰昨午在政府總部簽署合作備忘錄,由特首梁振英及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兼市長許勤見證儀式。梁振英致辭時表示,落馬洲河套區面積達87公頃,港深兩地將共同發展該處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是香港歷來最大的創科平台,面積是大埔科學園的4倍,並由香港科技園公司成立附屬公司營運。他指新園區將是港深兩地在創科上互利共贏的最佳體驗。許勤致辭時則稱,新園區對兩地發展創科十分有利,亦是深圳面向香港的平台。
港府負責基建 園區不設住宅
本港多名問責官員昨亦到場,林鄭月娥於記者會表示,港深兩地政府去年底經過多次磋商,在土地業權問題及共同開發機制達成一致意見,深圳確認港府自1997年7月1日起依法擁有河套區的土地業權,備忘錄亦一併釐清因深圳河拉直後的其餘8幅「過境土地」業權,總共有4幅(包括河套區)原屬深圳範圍的91公頃土地納入本港範圍,另5幅總面積約12公頃土地納入深圳。
林鄭月娥續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三大合作原則,園區採用本港法律及土地行政制度;發展屬非牟利,即港深雙方不獲盈利性收入;雙方以共同協商、互利共贏的精神處理問題。土地將由香港科技園公司成立附屬公司負責上蓋建設、營運、維護及管理,河套區的基礎設施由港府負責,料最高總樓面面積達120萬平方米,當中大多發展成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設施及文化配套設施,小部分作商業用途,不設住宅。
她強調,園區並非地產項目,但會預留空間作宿舍等配套,她又希望新園區與毗鄰的「深方科創園區」打造成「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政府消息人士粗略估計,科學園現有約1.3萬個職位,若以總樓面面積的增長3倍推算,日後河套區或能創造多達4萬個職位。
科技園公司董事局主席羅范椒芬歡迎該計劃,期望在深港兩地創科發展協作下,新園區可打造成亞洲創新中心。政府消息人士稱,兩地將成立「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提供意見,港方組長是創新及科技局長楊偉雄,深圳則由副市長級別帶領。消息人士強調,負責管理的科技園公司附屬公司董事局主席由港方委任,本港擁「話事權」,深圳雖有科研公司有意進駐新園區,但沒要求有優先權或配額,港深雙方亦不存在秘密交易,今次亦非「欽點」科技園公司負責管理,而是科技園屬政府的旗艦法定機構,負責創科基建發展,希望能將新園區打造成「香港科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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