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家也許曾遇到過路邊的「咪表」(Parking Meter)不能工作甚或不翼而飛的情況,多市警方泊車執法處稱,出於安全考慮,司機無需跑去街對面或者很遠的地方拿泊車票。
但這樣一個大得民心的善政如何廣而告之,那又是市府的職責範圍。
多市教堂街(Church St.)位於Isabella St.以北的路段,因為修路而把路邊的一個泊車咪表移走,在這一側泊車的司機想買泊車票時,只有走遠路而且要過馬路到對面街的咪表處購買。
對此多倫多警方泊車執法處(Parking Enforcement Unit)主管莫尼茲(Brian Moniz)表示,現行法規沒有對這樣的細節做出相應的規範。
「我們已經向執法處的工作人員發出指引,如果發生咪表失靈或不在的情況,司機無需買泊車票。」
「依照現有的附例條文來說,只要咪表能工作,就必須要購買泊車票。」
但這個字面理解存在一個灰色地帶,沒有說明是在多大範圍內的咪表。假設路南側的咪表損壞,司機是否要去數十米外馬路北側的咪表買票?這一趟來回就需要五、六分鐘左右,而這段時間內,泊車執法官可能已經給你的車子貼上了罰單。
市民戴維斯(Sarah Davis)認為這很不公平。
「這簡直就是逼著我們交罰單。」她為了買一張4元的泊車票,跑得氣喘吁吁。
近幾日的天氣狀況不佳,道路泥濘冰滑,多倫多市已發生多起與行人有關的車禍,造成了人員傷亡。警方表示,他們不鼓勵司機冒風險過馬路買泊車票。
莫尼茲稱,沒理由讓市民走那麼遠去買泊車票。「我們已經向執法員下達指示,對那些咪表已經失靈或者不在的合法泊車司機,不要開罰單。」
而知道這條善政的人目前只是執法員,而不明內情的市民突然遇到這樣的情況,他們往往不知所措。這就需要有人樹立一個告示牌,讓大家知道不用為此擔心。
但執法部門也表示,樹立告示牌的工作不是他們的職權範圍,是要由市政府來完成。所以,司機們還是會繼續碰到這樣讓他們為難的情況,還是會遵紀守法但要冒風險地跑去遠處買泊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