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水黤o生4日內第3宗車禍後不顧而去案件。一輛平治房車昨凌晨失控撞向停泊路邊一列的士的最後一架,引發4車「串燒」,兩人受傷。平治出事後駛離現場,警方事後在附近將之尋獲,司機不知所終。警方聯絡擁有該平治的公司負責人到場調查,他滿身酒氣,否認是肇事司機,又稱其女友事前曾駕駛該車。 深水4日3宗不顧而去 兩名男傷者包括其中一輛被撞的士59歲姓劉司機及55歲姓張途人,兩人腳部受傷,傷勢不重,送院治理後情G穩定。涉事白色平治房車2007年出廠,車價近60萬元,登記車主為一間公司。事後警方根據資料,聯絡公司負責人到場調查,負責人稱聲涉事司機為其32歲姓徐女友,警方正設法尋找徐女協助調查。 事發昨凌晨1時許,該輛平治房車沿元州街西行至近石硤尾街交界時,向停泊路邊3輛的士撞去,排最後的一輛的士被撞至推前,引發4車「串燒」,當時站在的士旁的劉姓的士司機及張姓途人走避不及受傷倒地,附近的士司機聞聲趕至,目送平治駛離現場,於是報警。 撞的士4車串燒兩傷 警員到場調查,在距離現場約200米外的元州街近欽州街交界發現涉案平治,其車頭凹陷損牷A車上空無一人。現場消息稱,警員根據資料聯絡登記該車公司的負責人到場助查,他滿身酒氣,否認是肇事司機,又聲稱平治早前由姓徐女友駕駛,其間他因與女友爭吵而落車,由女友駕駛平治離去。警方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不顧而去」處理,拖走涉案平治調查及尋找報稱涉案的女司機。警方呼籲有資料提供者致電3661 9000聯絡。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凡因有車輛在道路上而有意外發生,以致其他人身體受傷,司機必須停車,若未有遵守條例即屬犯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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