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警方警區架構,涉事的王啟忠為觀塘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即該警區的刑事偵緝主管,屬警區第三把交椅。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部門內發生這類或涉刑事的性騷擾案,可循刑事及內部紀律聆訊兩大方向調查處理。 該名警務人員指,警隊管理層一般會初步界定事件是否涉及刑事;若沒有刑事成份,會內部調查處理,警方會先向當事人錄取口供,若最終裁定為違反紀律,警隊會按照其嚴重性作相應處分,過去如涉及疏忽職守等,可處停職、強迫退休,甚至革職處理。他補充,如內部調查發現情況嚴重,則轉循刑事方向跟進。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接受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相信警隊會依法及內部程序處理案件。 翻查資料,今年8月有傳媒報道,警隊流傳一名50餘歲原駐守紅磡港鐵站的警長級人員疑涉嫌言語性騷擾兩名女同袍,更有摸耳珠、攬腰等行為,最終遭警員向上級舉報。警方其後證實已調查事件,交由九龍城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涉案警司屬助理指揮官,難以一時三刻內調職,建議直接由其上級或同級處理投訴個案,避免尷尬。 議員涂謹申認為,涉事警司或涉濫用職權獲得利益,警方應公正嚴明調查,但擔心如無人正式投訴,警方難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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