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控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一案昨日續審,李國章昨日接受盤問時,多次以「暴動」來形容當晚示威者的行為,又稱學生時期雖「有打過交」,但當年只是「一對一」,而當晚他卻是「一個對百幾個」。
明報記者 鄧力行
今年1月港大校委會會議後,李國章等校委會委員一度被學生包圍,時任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萰a事後被控,案件昨續審。
李國章昨日在庭上說,案發當晚他在保安人鏈保護下走出大樓,其間有年輕示威者隔住保安伸手「打落蟋M後拉住我」,想把他拉出去或將他拉跌。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遂問當時示威者是否可能拳打他,李回應稱:「咁要問佢]。」李柱銘突然問李國章「讀書時有無打過交?」李國章則回答「大學時有打過交,打Rugby(欖球)變打交,中學時都有打過交」。
李國章補充,事發當時有保安保護,示威者最多打他一拳,但如果把他拉出去,示威者可以毆打他,若他被拉跌,示威者更可踩他。李柱銘指,當時示威者的舉動「對打過交鴾H係小兒科」,李國章則回答:「打交係一對一,(當晚)我一個對百幾個,而且保安人數好少,如果(保安人數)夠已經上魖恣v。
李國章又指,當晚現場記者採訪的焦點,是大樓外示威者的「暴動」,又多次強調「當晚係一個暴動」,李柱銘質疑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從未聽過有人說當晚構成「暴動」。李國章承認他是第一個這樣說的人,他解釋當晚他本人遭到人身攻擊,其他人「針唔拮到肉唔知痛」。
李引述馬斐森 形容示威者「暴民」
李國章還引述港大校長馬斐森曾用「Mob(暴民)」來形容當晚的示威者,李更批評示威者當晚「唔畀你走,唔畀你食洁A唔畀你去廁所,唔係大學生行為,係壞蛋行為」。
控方之後傳召港大保安經理張憲君,他供稱案發當晚要保護李國章等離開大樓,他全程在李身邊,有很多人講粗口罵他,其中馮敬恩在他2至3米距離,向荍齠﹛G「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U佢!隊U佢!」張稱,馮說話時他望荈鴃A當時現場有燈光,他能看到馮的容貌。張又指出,其他示威者聞言情緒更高漲,「湧晒埋薄A有個保安迫到W唔到氣」,他遂沒有再理會馮,因為他「驚齯H打主席」,又稱「我要保護主席!」
【案件編號:ESCC2357、ESS271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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