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4議員定明年2月審兩日
高院准立會主席及秘書長毋須參與
【明報專訊】香港政府就4位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4人的議員資格,高等法院周四早上開庭進行指示聆訊。
法庭決定將案件定在明年2月6日至10日抽出其中兩天,作正式聆訊,並要求4人於明年1月19日之前提交誓章,另批准立會主席及秘書長一方,毋須參與訴訟。
梁國雄在庭上反對將審訊定在明年2月,因為需要等候法援結果,又指如果需要聘請律師,對方未必會遷就日子,又稱法庭應維護他聘請法律代表,聽取法律意見的權利。
羅冠聰表示,明年2月15日是施政報告致謝議案動議辯論,作為議員需要很多時間準備,認為法院訂出2月初的審訊日期,時間太倉卒,目前仍等候申請法援的結果,擔心他們聘請律師有困難,又說要求他們5周內向法庭交誓章亦有難度。羅冠聰認為如果案件有逼切性,法庭理應首先處理郭卓堅司法覆核特首梁振英的宣誓案,因為後者每日均在作出行政決定,質疑為何偏偏只有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才獲得快期處理?羅強調他是一名清貧學生,若沒法律援助,根本無能力聘請律師應戰。
劉小麗表示,由於期間相隔農曆新年,需要就新年墟市問題進行大量工作,希望不要太早進行審訊。她又稱,因經濟能力有限,需等候法援審批,否則無力負擔訟費,又認為案件沒逼切性。
姚松炎就說,需要準備相關辯論工作,而非因為一般的工務繁忙,希望押後審訊日期。而代表姚松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就指,4人正申請法援,認為法庭應容許各人等候結果,以及有充足時間供各人獲得法律意見。假如較正常程序提早開審,會令公眾認為政府有意施壓。
但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每個人都有很多工作要做,每個人都很忙碌,不認同施政報告致謝議案動議辯論是將審訊再押後的理由,認為案件引起公眾關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希望法庭盡快定出審訊日期。
法官聽取各人意見後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相信各方希望盡快得到解決,決定將日子定在2月初,促請法援署盡快處理各人的申請。
此外,法官要求早前就劉小麗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的城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年級生莫嘉傑,於明年1月19日前告知法庭會否撤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