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門」覆核待法院批准
【明報專訊】年初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的「行李門」事件,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派出3名代表就機管局當日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昨日有報章引述消息稱「據聞,法院已批准司法覆核申請」,空總發聲明澄清,法院尚未批准有關申請。
上月收通知法援獲批
據了解,空總上月收到通知,其司法覆核的法援已獲批,但尚未收到法院的許可。
有關消息是在《信報》專欄《香港脈搏》中提及,但空總強調法院尚未批准申請,又強調申請司法覆核一向由空總全權負責,其申請理據是基於機管局必須依《航空保安條例》行事,所有旅客的行李必須同行同檢,「否則屬越權」,空總本周稍後召開記者會交代。
3名司法覆核申請人分別是羅美美、鄭麗珠及姚詠珊,她們均為港龍空姐,同時也是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
事發於今年3月27日晚上至翌日凌晨,梁頌昕正準備乘坐國泰航機前往美國三藩市,在機場禁區候機時發現手提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根據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及國泰的調查報告,特首夫人梁唐青儀曾要求職員代為認領行李,最終國泰職員將行李經安檢帶入禁區,但安檢期間頌昕並不在場。梁太事後向國泰表示不滿,詢問為何不予彈性。事件曝光後有輿論質疑特首梁振英行使「特權」,但梁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