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師淫12歲徒弟囚2年 辯稱打情罵俏 官:差50年會否太那個
【明報專訊】六旬男拳術師父聲稱「單戀」年齡相差半世紀、年僅12歲的女徒弟,以通淋巴為藉口,脫光女童衣服推油按摩其胸部及陰唇位置。男師父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昨求情稱誤解兩人可發展成親密關係,又認為女童向他查問為何碰私處,是與他「打情罵俏」,法官不禁質疑:「相差50年『打情罵俏』,會唔會那個髐痐痋H」終判處被告入獄兩年。
官:絕不接納單向虛擬情懷作辯解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稱,被告鄧天佑(62歲)辯稱推淋巴作減肥只是藉口,實際是藉機大肆非禮事主,又稱兩者歲數相差50年,被告竟然生出情愫,幻想出一廂情願的「忘年戀」,強調法庭絕不接納單向虛擬情懷作辯解。
陳官又提到,事主案發後情緒低落,容易傷感和焦慮,需接受輔導,而被告則對事件迴避,否認因性慾犯案和有戀童癖,斥責他自欺欺人。
事主情緒低落 易傷感焦慮
陳官認為,若非東窗事發,被告一定會變本加厲地侵犯事主,法庭須重判以反映社會對這類行為的不齒,終判處被告監禁兩年,又建議被告接受輔導,糾正錯誤觀念。
辯方:稱呼BB事主無抗拒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因事主有洪拳和跳舞底子,認為她能發揚其「耀林佛家拳」,所以一直對事主單方面有好感,於是稱呼她為「BB」,事主亦無抗拒,被告因此感關係轉變,甚至可發展成男女朋友。
辯方又表示,被告曾以事主酷似其前女友而向她表白,事主當時回應說「我]係我],佢]係佢],我唔係你之前女朋友」,令被告以為與事主有機會發展,實際上是被告對事主的信息有誤解。
【案件編號:DCCC3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