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李求恩紀念中學體育教師孫國裕8月遭學校以安排學生參與高危活動為由解僱,教育局完成調查,確認校方違反《資助則例》程序。教協質疑局方不肯承擔監督責任,只稱是勞資糾紛,叫孫國裕向勞工處求助。教協今天與孫國裕開記者會交代事件。 教局﹕已警告 教協質疑沒盡責監督 教育局回應稱已完成調查相關投訴,發現校方終止聘用該教師時未能符合《資助則例》所訂明的程序,已向校方發警告信要求修正及跟進,包括向本局提交改善計劃,確保不再發生相關情G。根據《資助則例》,在解僱教員時,法團校董會須具真正及充足理由,若是表現未如理想,法團校董會應事先就員工表現列明清晰的期望,並在考慮終止僱用前給予僱員合理的改進機會。 本報向李求恩紀念中學查詢會如何處理有關個案,以及孫國裕會否復職等,校長賴炳華稱要交校董會決定,現階段沒回應。 在該校任教約30年的孫國裕於8月中收到校方解僱信,指他在7月初的台灣運動體驗營安排學生參與獨木舟、踏單車及騎馬等高危活動,惟孫表示有關行程最後已作修改,騎馬改為參觀馬房、踏單車改為四輪車,以及取消獨木舟,並有知會校方,質疑是無理解僱,並向教育局投訴。孫昨接受本報查詢時稱,遭解僱後數月無工作,心情十分忐忑,教育局的調查結果為他討回部分公道,會再與教協研究如何追究校方。 孫質疑教育局沒交代會如何跟進校方違反《資助則例》,認為此事涉公眾利益,擔心此例一開,其他學校也能用同樣理由令教師離開。教協引述教育局回覆稱,學校解僱孫的做法「明顯違反了《資助則例》所訂明的程序」,但質疑局方不肯承擔監督責任,聲稱學校解僱孫是勞資糾紛,叫他可向勞工處求助,對此感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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