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舞台建更衣室 街坊聯署反對 不滿佔陰涼位 區議員稱方便表演者
【明報專訊】荔枝角公園露天劇場的舞台上,將不止有表演者,還有一個614平方呎的永久更衣室。康文署正於荔枝角公園露天劇場舞台上加建更衣室,設空調系統及化妝^等,已展開勘察,預計明年第三季完工。當區居民指更衣室霸佔舞台,已收集逾百簽名反對。深水鶧狦陪伍月蘭認為安排「反智」,將於11月8日區議會會議上要求中止工程。
明報記者 阮秀君
康文署資料顯示,該更衣室面積約57平方米,即614平方呎,內設男、女更衣室、化妝^連鏡和儲物櫃等。工程全期需時18個月,前期設計及勘察工程已展開,預計2017年第三季完工。整個工程預算費用約為254萬元,每年經常性開支約2.7萬元。
運動跳舞熱點 更衣室佔15%面積
現場所見,露天劇場舞台後半部分的地面劃有疑為更衣室圖則,寫有「門口」、「RAMP」、「冷氣房」等字眼。記者以直尺量度發現,更衣室連同斜道入口長約9米,闊則連同冷氣房約13米,按該劇場舞台長24米、闊31.3米,面積約佔15%。同時,更衣室斜道距離帳篷支柱3米,約有1米範圍在帳篷下方。
簽名反對的居民陳太批評,若按該圖興建將嚴重削減居民活動空間,因劇場設有帳篷,受日照影響,擬設更衣室位置是較陰涼,居民為免受太陽直射,或晚上受天雨影響,均主要集中在該處活動。她指出,早上7時至9時或晚上後均有多批街坊聚集劇場舞台上運動、練習武術或舞蹈,估計每日均有數以百計居民受工程影響。
屬區會地區小型工程
康文署發言人指出,荔枝角公園(三期)露天劇場加建表演團體更衣室屬於地區小型工程之一,由上屆深水黦禨炾狦陪提出。鑑於露天劇場沒設更衣室,表演者需步行至約30米外洗手間更衣,對表演者造成不便,該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委員會討論於2014年通過實行。因這項工程將於今年11月8日區議會會議再討論,署方會按結果再跟進。
新任區議員質疑「小白象」
2013至2015年期間,康文署批核57場、共58天於露天劇場舉行的活動,即平均每年約19場表演活動。提議興建更衣室的深水鶧狦陪黃達東接受現時設計方案,認為露天劇場設更衣室是天經地義,是優化場地,表演者亦是當區居民,建構公共空間需平衡各方需要。他指更衣室佔整個劇場地方有限,平日在劇場上活動的居民仍可在較前方位置運動,早上陽光溫和而「有好處」,不少市民亦在陽光下運動。
今屆新當選的深水鶧狦陪伍月蘭預計更衣室使用率有限,加建只為一小撮人提供方便,屬「小白象」工程。她又指過去於該劇場舉辦表演節目,多數租用私人臨時帳幕更衣,每次只需約300元;同時,有不少團體需使用整個舞台以達至其表演效果,強行加建只會令場地設置缺乏彈性,故反對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