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劉小麗獲准今日再宣誓,但城大學生莫嘉傑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劉小麗的就職資格已被取消,撤回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於10月12日裁定劉宣誓有效的決定,以及聲明立法會主席無權再為她監誓。 劉小麗表示,會接受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安排,在今日宣誓。被問到會否擔心上述司法覆核案件會影響宣誓安排,她說一切交由法庭決定。代表申請人莫嘉傑的經民聯成員、律師莊永燦說,劉小麗於12日以每6秒讀一個字的速度宣誓,令人難以明白誓言內容,認為她不想受誓言中有關效忠特區及《基本法》的內容束縛,內容極有問題,違反宣誓條例。 莫嘉傑稱自己是為了全港利益及公義才提出申請,認為要正視立法會內有人違法的問題,不能讓有關人士「過關」。他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沒有權力為青年新政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監誓,以及聲明游梁已被取消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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