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控於大溫列治文柏文住所內殺害妻子的華裔男子吳建華(James Jian Hua Wu,譯音)昨日展開辯方陳詞,辯方傳召的首個證人便是吳建華自己。辯方律師稱吳建華並未否認殺妻事實,不過是在失去理智的狀態下犯案,完全記不得行兇過程。辯方律師更指死者生前脾氣暴躁,案發前半年曾嚴重爭吵驚動警方,事後死者更拒絕與吳建華行房作為「懲罰」。
吳建華辯護律師奧里斯(Glen Orris)在向8男4女的陪審團陳詞時表示,辯方將會傳召5至6個證人,其中包括吳建華自己、吳建華胞姊、心理專家、精神科醫生、以及案發半年前處理吳建華夫妻爭吵的警員。
奧里斯在庭上透露,吳建華並不否認殺害妻子程錦(Jin Jenna Cheng,譯音)的事實。但他稱案發時吳建華與程錦手上各持一把刀對峙,吳建華是在驚恐的情況下失手殺人,而且對犯案過程完全沒有記憶,回過神時已經看到警員站在面前。
奧里斯對陪審團指出,吳建華二婚後,一直努力想好好經營自己與程錦的生活。但他稱程錦來到列治文認識朋友後,開始嫌棄吳建華所買的柏文單位太小、汽車太差,對生活有諸多抱怨。此外,程錦的手機中,還發現與一名多倫多的男性,有曖昧訊信往來。
吳建華與死者程錦,2013年10月曾發生激烈爭吵。奧里斯指當時程錦大吵大鬧還摔盤子,是由吳建華致電911求助。警員離開後,程錦指責吳建華「你是個男人,你應該自己解決問題!」
奧里斯稱吳建華與程錦在中國結婚後,兩人一直保持「正常夫妻間的性行為頻率」。但程錦從中國抵達列治文與吳建華同住後,隨即以與前夫生的幼女需要陪伴為由要求分房,性行為驟降至每月一次。直至夫妻爭吵驚動警方後,程錦開始拒絕與吳建華行房,聲稱是「懲罰」。
吳建華隨後在作證時也表示,婚前程錦的胞妹曾告知他,程錦的脾氣不好,但他覺得自己可以用愛來解決,因此不以為意。
他稱自己第一次看到程錦大發脾氣,是2013年2月前往香港旅遊時,因為程錦不黯粵語,他又沒有全程幫忙翻譯,引發程錦在酒店扔婚戒,痛批他自私且沒把程錦及女兒放在心上。他次日購買金戒指及金項鏈賠罪,才讓程錦消氣。但程錦抵達列治文之後,則以不習慣戴戒指為由,拒絕取回婚戒。
奧里斯透露,案發前一天程錦所刮花的新車,是程錦由中國帶來的錢所購入。他稱案發時兩人是因為午飯而爭吵,程錦做午飯時拒絕做吳建華的份,更以「菜又不是你買的,你不能碰」為由,不讓吳建華做自己的午餐。
奧里斯指出,吳建華對案發過程毫無記憶,整個人陷入失去理智的狀態。他稱吳建華殺害程錦,是在沒有思考能力的情況下進行,瘋狂亂砍也是此原因,直至筋疲力竭才停下。
主審法官休厄爾(Robert Sewell)則提醒陪審團,辯方陳詞內容並不能算是證據,因此希望陪審團不要聽完辯方陳詞後便立即做決定,而應聽完所有證人的證詞後,才判斷證據及證詞是否合理可信。
案件將於今日在卑詩最高法院續審,奧里斯將會繼續盤問被控二級謀殺罪的吳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