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議員宣誓 秘書處:須按字句形式讀出
【明報專訊】新一屆立法會將於下月12日舉行首次會議,候任議員屆時會由立法會秘書長監誓下宣誓就職,並選出新任立法會主席。過去曾有候任議員在誓言加插字句或略去字眼,立法會秘書處昨強調,候任議員須依從誓言字句和形式,完整讀出誓言,屆時若有議員認為其他候任議員的宣誓程序不穩妥,可即時向立法會秘書或其後向新任立法會主席提出,主席可決定宣誓是否有效。
指「加料」宣誓處理難一概而論
對於若議員在宣誓時「加料」,如加入港獨或建國等字眼,立法會秘書會如何處理,秘書處表示無法預計候任議員屆時說話內容,難一概而論。
羅冠聰稱或做手勢 梁頌恆未回應
根據《基本法》第79條,立法會議員若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將被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香港眾志候任議員羅冠聰表示,宣誓時「會走過要走的程序」,但可能會「加料」,例如做手勢等。青年新政梁頌恆及熱血公民鄭松泰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梁家傑:勿刪法定部分 過往接受加料
公民黨黨魁、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出,候任議員宣誓時的發言若包含法定誓言的所有組成部分,同時沒有略去必要部分,立法會秘書過往都接受相關宣誓。對於候任議員宣誓時若表明支持港獨,梁家傑相信立法會秘書屆時會即場尋求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判斷宣誓是否有效,若無效則可要求再次宣誓,若立法會法律顧問不願「揹飛」,立法會秘書須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便不能立即判斷。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候任議員宣誓時須「跟足」原有誓言,指誓言「唔改得」,若候任議員修改誓言,立法會秘書或視他未有合法宣誓和不接受議席。但他補充,若候任議員讀出原有誓言後加插沒違反誓言精神的內容,相信沒有問題。
立會主席提名 須獲3附議
另外,立法會秘書處昨邀請候任議員提名立法會主席人選,獲提名人要得到3名候任議員附議,秘書處將在下月11日、即首次大會會議前一天舉行特別論壇,候選人將向候任議員陳述競選主席綱領和回答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