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經過近3個月的審訊後,有「殘酷沉睡者」(Grim Sleeper)之稱的美國連環殺手富蘭克林(Lonnie David Franklin Jr.),昨日在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被判死刑。主審法官在判詞中表示,富蘭克林行兇罪行的嚴重程度是前所未見。 富蘭克林的辯護律師阿姆斯特(Seymour Amster)以副檢察官西爾弗曼 (Beth Silverman )於審訊期間,曾嘲笑富蘭克林為由,要求重新審訊。富蘭克林全程保持沉默,鮮有與辯護律師交談,他的家人亦沒有到場旁聽。 現年63歲的富蘭克林涉嫌在1985年至1988年,以及2002年至2007年兩段期間,殺死10名女子,年紀最少的只有15歲。受害人遭他槍殺,棄屍小巷,塞進垃圾桶,屍體有遭性侵痕[。死者全部居於富蘭克林住所方圓約8公里範圍。由於兩段犯案時間相隔多年,因此富蘭克林被稱為「殘酷沉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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