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本月2日酒後駕車遭攔,測出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27毫克。台北地檢署考量江春男自白犯行、顯有悔意,未造成他人死傷,依服用酒類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分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
北檢特別強調,江春男8月3日凌晨1時40分經警方移送,內勤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江春男符合緩起訴要件,並當庭取得江春男同意,因此先行撰擬結案書類,再於送閱完成後分案公告,收案至結案歷經6日,與北檢向來偵辦「速偵」案件需3至5天相比,相差無幾。
施明德:台灣需要他
據《聯合報》報道,江春男因酒駕連日遭反酒駕團體要求辭去駐星代表,但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昨天表示,江春男酒駕當然不對,但社會一定要逼他下台嗎?江春男去當駐新加坡大使,「是去那裏替台灣做民主櫥窗,是彰顯台灣的自由文化,不是他要光宗耀祖,是台灣需要他,不是他需要大使職位」。
「酒駕肇事當然令人痛恨,必須依法論處,但凡事如果都要推到極端,也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心態。」施明德昨天透過臉書表示,類似極端的現象,在台灣巳經太多例子了。他舉洪仲丘案為例說,洪案當然應該檢討,但最後卻把整個軍法體系幾乎摧毀,幾近無限上綱。
施明德認為,江春男被任命,「是蔡英文政府成立以來,第一個豔點」。他舉已故美國民主黨重量級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當年酒駕溺斃女秘書為例說,該事件「只讓他遠離總統寶座,他還是連任參議員一直到死」。
無獨有偶,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也認為,江春男遭警方攔檢的酒測值○點二七(毫克╱公升),「這個濃度在新加坡是過關的,不必處罰」。
林濁水說,他只是就事論事,「酒駕是不好的」,但如果這樣的標準在新加坡免罰,可見是「小事一樁」,「蔡總統把他(江春男)抓去訓話一頓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