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電力技工涉嫌非法干擾電表以詐騙電費,棄保潛逃約14年,今年5月底返港,遭廉署拘捕。該男子昨承認17項串謀詐騙罪,求情時表示有人威脅他回內地居住10年,才棄保潛逃。
自首因盼子女回港讀書
被告胡恒富(53歲)現任職清潔工,日薪400元,與現任妻子(34歲)育有3名子女。被告求情稱,棄保潛逃是因為當年有男子逼他回內地10年,否則會對其當時妻子及新生孩兒不利。法官質疑他為何最終潛逃14年,被告解釋在內地認識現任妻子,妻子患病後需待其康復才能回港。此外,被告3名子女在內地無戶籍,只能就讀私校,他希望讓子女回港讀書及照顧現年81歲母親,才回港自首。
辯方呈上5封來自被告、被告現任妻子、長女、次子及僱主的求情信,稱被告是好丈夫及好父親,是家庭經濟支柱,要照顧高齡母親等,被告亦為做錯事悔疚。法官押後至8月18日判刑,待領取被告背景報告,被告還押看管。
根據案情,胡恒富涉嫌於2000至2001年間與其他人為18間食肆、商舖及公屋單位等,干擾電表讀數,包括越華會、怡情島夜總會、豪寶餐廳、明星餐廳、駿視眼鏡有限公司等,串謀詐騙中電及港燈逾46萬元,他亦從中獲利逾13萬元。廉署於2001年10月以涉嫌參與非法干擾電表拘捕胡,他於2002年棄保潛逃,至5月29日經羅湖回港,遭廉署人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5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