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聘地產總監 嚴打違規經紀
收緊發牌條件 沒收違規賺取佣金及大增罰款
【明報專訊】省長簡蕙芝(Christy Clark)昨日宣布收回卑詩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BC,簡稱RECBC)的自我監管權力,改由即將聘用的「地產總監」(Superintendent of Real Estate)負責處理業內糾紛並作出裁決。此外,簡蕙芝亦宣布落實卑詩省獨立地產諮詢小組報告中的建議,調高違規地產經紀的最高罰款至25萬元,並禁止經紀持「雙重身分」,同時代表買方和賣方。
獨立地產諮詢小組前日才公布地產經紀操守問題的報告,其中一項建議是呼籲省府賦予RECBC更大權力,向違規經紀實施行政處分。一日之後,簡蕙芝昨日卻宣布砍掉RECBC的自我監管權力。
簡蕙芝表示,省府過去10年給予RECBC特權,制定完善的自我監管機制,但是並不成功,因此省府決定從RECBC收回該權力,宣布將聘請不受任何機構或部門影響的「地產總監」,代替RECBC負責有關地產條例的修訂工作、向違規經紀作出裁決以及執行罰款,新總監亦有權下令沒收違規經紀所賺取的佣金,期望做法可以恢復公眾對業界的信心。
雖然RECBC的現行架構上有地產議會總監一職,但是該職位其實隸屬卑詩省金融服務監管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s Commission),而新宣布的總監將會是獨立運作。省府指,新總監上任後將會進行改革,例如收緊地產經紀的發牌條件,以及要求經紀行保留交易過程中的所有紀錄。
另外,省府又宣布落實報告中的其他建議,包括將違規地產經紀的最高罰款由1萬元調升至25萬元,而經紀行則由2萬元增加至50萬元,並且禁止地產經紀同時代表同一物業的買方和賣方,經紀再不能以「雙重身分」進行交易。
省府亦宣布立法改組RECBC,增加非業界成員的比例,保障公眾利益。早前的報告批評RECBC的17名成員當中,多達13人來自地產界,建議非業界人士應增加至半數。
簡蕙芝亦宣布改善投訴機制,若公眾和業界人士懷疑有經紀違規或出現操守問題,將更容易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