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兩名旅遊巴士司機向已停業的友佳旅遊(香港)有限公司及富裕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追討拖欠薪金後,有相同遭遇的17名前僱員,兩個月前相繼向勞資審裁處申索近300萬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等款項。惟他們近日收到勞審處通知,兩間公司已進行清盤,並已獲轉介至申請破產欠薪基金。多名前僱員憂慮破欠基金有一定上限,未必能全數申索,更懷疑前僱主故意將公司清盤,逃避法律責任。 前僱員質疑逃避法律責任 先後在該兩間公司工作14年的前僱員陳炳雄及莊英光均懷疑,前僱主於早前的審訊中以上訴方式拖延交還薪金的時間,如今卻突然清盤。莊英光指僱主現正以其他公司的名義繼續經營多間旅行社,質疑公司清盤並非因經營困難,而是刻意逃避法律責任,擔心「破欠基金多多都不夠賠」。 律政司指不夠證據控董事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指出,現時法例存在漏洞,容許公司以清盤方式逃避責任,公司董事也未必需為欠薪負責。他又表示,勞工處原可就《僱傭條例》第64B條向涉事公司董事追討法律責任,但處方沒有就此檢控,批評勞工處沒有盡力打擊有關行為。 勞工處回應,處方就檢控友佳及富裕國際的董事、經理等人的事宜經深入蒐證、詳細研究案情後,並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可向該些人提出檢控。當局非常重視僱主、公司董事或負責人在公司倒閉前作出非法轉移資產、欺騙債權人的行為;在審批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申請的過程中,若發現有可疑,必定會積極跟進。 勞工處又表示,2015年富裕國際被《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提出檢控,涉及8張傳票。僱主於8月20日承認全部控罪,被罰款合共32,000元。勞工處目前就富裕違反《僱傭條例》其他事項的檢控工作仍在進行,詳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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