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壁咚國中妹 色男遭判刑
[2016.06.12] 發表
【明報專訊】鄭姓男子在圖書館垂涎一名國中女生美色,竟尾隨對方回家,還把對方強壓靠牆壁咚想摸臉。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鄭男拘役40日。
法院判決指出,鄭男於1月間到台北市某圖書館,遇見被害人後驚為天人,一路尾隨被害人回家。鄭男眼見被害人走到樓梯間,上前搭訕,並趁機抓住被害人雙手,強壓她靠在牆上,還伸手企圖摸臉。被害人嚇得大叫才脫身,事後控告鄭男涉嫌性騷擾。
檢方調查後認為,鄭男並未碰觸到被害人身體私密部位,不構成性騷擾,但他妨害被害人的行動自由,因此依強制罪嫌起訴鄭男。
法官審理後,考量鄭男剛滿18歲,且犯後坦承犯行,有衝動控制的障礙,依強制罪判處他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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