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良殺人後酒店燒炭自殺 遺書:「成功 成功 我可以死了」
口供承認被追債 鐵錘擊斃許鳳榆
【明報專訊】被控殺害64歲華裔女教車師傅馮許鳳榆(前稱許蘇女)的被告李偉良,在被警方逮捕之後的第一次盤問中,前言不搭後語地描述案發當天自己的行蹤。但在警探的反復追問下李偉良承認,因受害人追索2.7萬元的投資款,情急之下揮錘擊打死受害人,然後還砍下受害人的右腳,之後的情況就記不清了。
昨日上午傳召的一位證人,是多倫多警局兇案組的一位女探長。她於2013年12月29日奉令到多市全科醫院,拘捕正在院內接受治療的李偉良。此前李偉良疑似在一家汽車旅館內燒炭自殺,被急救人員送來醫院救治。
女探長向李偉良宣讀了拘捕令,並允許他與律師作簡短談話之後,就開始了第一次盤問,並用錄音機將過程記錄下來。
在盤問過程中李偉良宣稱,在12月26日節禮日血案發生的當天,自己都在家。「我中午和同居太太一起出去吃午飯,然後她去賭場,我就自己回了家,在家看電視和看錄影。下午大約4點30分至5點左右,開車到附近的便利店買了一些食品和報紙,6點前回到柏文住處。」
李偉良稱自己回到住處後一直在看錄影,晚上10點至10點30分左右,又開車去有15分鐘車程的一家華人便利店買零食,11點左右回到家。兩次外出都是開自己的Kia房車。
探長追問,「為什麼你的繼子稱,他晚上沒有在家見到你?而且你還把鑰匙弄丟了,他要把鑰匙借給你?」聽到探長這麼說,李偉良便改口稱,自己是把車泊在太古廣場,在那附近弄丟了鑰匙。「然後我在路邊招停一輛計程車回家,問繼子要了鑰匙之後,又在路邊招停計程車回到太古廣場取車。」
李偉良又稱,因為太太去賭場玩耍一天,把他丟在家,讓他心中不快,從太古回來之後與已經返家的太太大吵一頓,又駕車出門在外遊蕩整晚。到了第二天(27日)他入住士嘉堡區一家汽車旅館,借酒澆愁並且用5元買來的燒烤爐給自己弄一餐,不知為何就昏死過去,醒來時已經在醫院。
探長問,為什麼在他住的旅館單位內發現有自殺字條,李偉良稱,那是他威脅太太不要再和自己爭吵,否則就死給她看。
探長繼而追問,26日當天李偉良是否見過受害人馮許鳳榆,李偉良先是勉強承認,受害人曾經在3個月前給了他一筆2.7萬元的款項用於投資股票,26日當天是要追款。「Sandy(受害人)在3點給我打電話,我在3點半離開家,去到她的住處。Sandy想知道她有了多少利潤,我告訴她那筆錢暫時不能動。她非常不滿,威脅稱要告我,我們爭執了一番之後,就在4點左右離開了。」
探長繼續追問,李偉良又稱,「Sandy威脅說,如果我不還錢,她第二天就會去告我,或者是下周一告。我懇求她不要這麼做。我就在4點離開,然後開車去太古。」探長又問,「我來宣佈拘捕你的時候,你知道是為什麼?」
李偉良說,「可能是為Sandy來的,我聽了收音機新聞說的。但我沒殺她。」
探長說,「新聞里沒有宣布死者的身分,你怎麼知道是Sandy?你跟我說的時間完全不對,3點半的時候,受害人都還沒有回到家。」
直到此時,李偉良終於承認,自己把受害人給的投資款在賭場上全部輸光。「我可能用錘頭打了她,打了很多次。錘頭是在廚房內找到的。我想把她分屍,就砍下她的右腳,然後裝進一個塑料袋裡面。」
李偉良表示,「走的時候,身上的衣服都有血[,我就脫下來裝進塑料袋,穿上受害人的衣服,然後把自己的衣服丟到士刁路邊的一個垃圾桶內。」
「我感到很難過,我去是想解決問題的,不是想殺她。但她太憤怒,我也就失控了。向你們警方坦白,一方面是想到你們可能已經有了線索,另一方面也是我想說出來。但我後來就不記得怎麼打她的了。」
檢控方傳召的汽車旅館經理稱,在李偉良被急救人員送去醫院之後,他發現該房間內的門窗邊縫都被人用膠紙封上,連冷氣機也都有膠帶封住。然後他就發現了一張看似自殺信的字條,上面寫「成功,成功, 我可以死了。I make sure I 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