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辦語言中心,中心或將結業之際仍收取兩名家長共8900元學費,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周不服判決昨上訴,惟他沒有索取原審時的法庭謄本,法官說:「我係法官,唔係法師,我唔係無心法師!」他指不能用法術躲在原審時的^下,偷聽周與證人的供辭,故無從得知兩人當時的供辭內容。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70歲)昨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暫委法官郭啟安最終安排案件重新排期,容許周免費索取原審的謄本。 官:我非無心法師 無法偷聽供辭 周堅稱前年2月4日在銅鑼灣的語言中心收取家長2400元學費時,仍然相信中心可以繼續經營。周說當時中心欠租40萬元,法庭已於1月下令業主代表可於2月6日收樓,但他已經有10次欠租經驗,相信只是業主的追租技倆。 周又表示有一名投資者願意出200萬元,但周其後在暫委法官郭啟安詢問下,承認當時欠下的租金加上其他欠費約200萬元,惟周聲稱仍然有能力令中心繼續運作。 周去年被裁定兩項不當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成,判監2周、緩刑1年執行。控方指他身為東山語言中心董事,於2013年12月14日至去年2月4日間,無理由相信可提供服務,卻分別向兩名家長收取6500元及2400元學費。 【案件編號:HCMA4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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