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油塘「大本型」商場今年1月22 日發生罕見櫃員機失竊案,匯豐銀行被盜去168.8萬元。警方早前拘捕押款公司解款員,他昨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因打算與在內地認識的女朋友結婚及做生意,需要金錢所以犯案,現已深感後悔。控方指警方會與內地公安合作,起回被告送給內地女朋友的47萬元人民幣。 月入1.4萬 付家用贍養費9000 案件押後至5月24日判刑。控方稱被告文冠新(30歲)沒有案底。辯方求情稱,被告去年8月受僱於布林克(香港)有限公司,負責運送錢箱,月入1.4萬元。被告每月給予家用3000元,並給予前妻5000元以照顧兒子,經濟負擔沉重。辯方稱被告打算與在內地認識的女朋友結婚及開小食店,需要金錢租舖及聘請員工,所以犯案,現已深感後悔。辯方引述被告撰寫的求情信,稱被告對給僱主帶來麻煩感到抱歉。 求情稱欲結婚開舖起貪念 案情指出,匯豐銀行外判押款工作予布林克(香港)有限公司。被告是布林克的僱員,1月22日原要上班,卻請了病假,在「大本型」商場等待解款車抵達。當值解款員在晚上11時半致電匯豐銀行,表示即將抵達「大本型」商場。被告則在當值的解款員離開後致電匯豐銀行另一職員,訛稱是當值同事,表示已到達「大本型」商場,準備為提款機加錢,以免銀行職員因警報系統響起而起疑。 案情續指出,匯豐銀行職員9小時後發現提款機出現問題,當中兩個錢箱不翼而飛,內有168萬元。兩個空錢箱後來被發現在櫃員機40米外的花槽,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一名穿著黑白色球鞋的人取走兩個錢箱,過程約1分鐘。 警方後來在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在案發前數天曾穿著相同球鞋上班,遂鎖定被告,在其寓所搜出111萬元。被告警誡下承認出於貪心犯案, 利用鎖匙及密碼打開提款機偷錢,並把當中50萬元換成47萬人民幣,存入其女朋友的戶口。被告又稱在布林克工作5個月,在案發前半個月已計劃犯案。 【案件編號:DCCC 2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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