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料A 問卷調查:受訪者擔當不同角色時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反應(見表) ˙資料B 根據平機會剛公布的研究報告,超過半數(56%)受訪者贊同立法禁止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雙性人身分的歧視,相對政府於2005年委託進行的調查數字(29%),比率增加近倍。數據清楚告訴我們,過去10年間支持立法的民意有明顯轉變。隨茠懋|對平等權利和公義有更大渴求,以及國際社會在平權立法方面的發展,特區政府是時候認真考慮,就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研究顯示在香港多個不同範疇,包括教育、就業、貨品和服務提供、處所管理及政府職能等,皆普遍存在對性小眾的歧視。例如有同性戀學生表示害怕上學,因為每天都受同學嘲笑揶揄;亦有同學受到肉體上的欺凌。此外,有在職場的性小眾分享,在僱主發現其性傾向後,遭到解僱的威脅。——改編自平機會前主席周一嶽在2016年1月27日的評論文章 ˙資料C 市民同意為性小眾免受歧視提供法律保障,不等於只可以選擇訂立一條新的歧視條例,因為更快捷和對症下藥的方法,是針對不同性小眾的不同需要,簡單修訂一些現行條例,便可減少不必要的爭議,因為一刀切的性傾向/性小眾歧視條例,在外國已引致大量逆向歧視的問題,不少人的良心、宗教和言論自由備受打壓,網上已有大量事例可供參考,絕非簡單的豁免可以解決。 ——節錄自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2016年2月3日評論文章 ◆問題 你是否同意香港政府應就禁止性傾向歧視展開立法工作?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8分) ■答題技巧﹕.表明立場.合理論點.資料運用.反方論點-多角度思考.駁論 ˙學生試答╱˙教師評語╱(見圖) 文﹕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幹事 陳家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