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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佛教團體香港國際創價學會,日前遭曾任澳門國際創價學會理事長的李萊德入稟高院。李稱曾作出兩筆共4200萬元的捐款,要求法庭裁定香港國際創價學會未能滿足捐款條件及目的,及要求香港國際創價學會交代捐款去向及全數歸還捐款。 稱未滿足捐款條件目的 原訴為李萊德,被告則為香港國際創價學會有限公司。根據入稟狀,原訴曾分別向香港國際創價學會提供3700萬元及500萬元捐款。入稟狀沒透露原訴所指的有關「捐款條件及目的」詳情。香港國際創價學會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案件編號:HCA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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