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景區控《變形金剛4》無出標記
【明報專訊】荷李活電影《變形金剛4:殲滅世紀》曾在重慶武隆縣取景拍攝,不過因未呈現「中國武隆」標記,武隆喀斯特旅遊公司控告電影出品方美國派拉蒙公司及合作伙伴北京一九零五公司違約。案件前日開審,不過庭審6小時後,法官宣布休庭,未有宣判,雙方亦未能達成調解意向。
索償千萬 電影公司:DVD已補回
《重慶晨報》引述原告指出,2013年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協定在電影中以地標牌方式醒目呈現「中國武隆」標記,並已墊付在景區的拍攝費用480萬元(人民幣,下同)。據此,喀斯特公司提出包括索償1800萬元等4項訴訟請求。被告則指出,該片上映版本沒有「中國武隆」標記是工作疏忽所致,事後已按原告請求盡力補救,包括在全球發行的《變形金剛4》DVD、電視、網絡播放平台中正確顯示「中國武隆」標記等,已經履行大部分合約。
此外,雙方互指對方拖延訴訟,不尊重法庭。被告更指原告涉嫌炒作,以傍大牌、利用訴訟達到宣傳自己的目的。喀斯特公司總經理黃道生對此回應稱,武隆有世界自然遺產,也是大牌,而因多次聯絡對方,對方沒有積極解決糾紛的誠意,所以才訴訟。黃道生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們合法維權,並非炒作。
今次庭審還包括一宗原告變被告的反訴案,一九零五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喀斯特公司支付120萬元尾期款項及1105.8萬元延遲滯納金,不過法院亦未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