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例》舉報增四成 健身瑜伽類升逾倍
【明報專訊】海關今年首3個月收到逾1400宗涉《商品說明條例》舉報,較去年同期升44%,當中就健身及瑜伽服務的投訴升逾1倍。惟條例自2013年7月修訂至今,海關暫只成功檢控9宗涉服務個案,海關指蒐證依賴當事人清晰口供,但部分投訴人為遊客,投訴後未必願回港作證。有見及此,海關將在五一黃金周抽調50人設快速應變部隊,在油尖旺等購物熱點部署,以便收到投訴後即時跟進。
黃金周設快速應變隊 接投訴即跟進
海關今年首3個月收到1404宗涉及《商品說明條例》舉報,包括892宗涉貨品及512宗涉服務。當中以健身及瑜伽服務(64宗)增幅最高,按年升113%。
海關副關長鄧以海稱,投訴增幅主要來自近月對健身會藉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推銷員常以查閱優惠作藉口取去客人信用卡,繼而疲勞轟炸。他提醒市民應清楚考慮自己是否需要服務,如遇不良推銷手法,應即強硬拒絕,並立即離開。他又指留意到近日有智障人士被推銷員以不良手法推銷,海關已加強向社福機構宣傳。
此外,海關今年首季收到206宗涉食品及飲品,與80宗涉超市、百貨公司及便利店貨品的舉報,分別升53%及45%。鄧指有超市標示減價,結算卻收正價,即使辯解手民之誤,亦會被重罰,今年1月有超市因此被罰18萬元。
超市標減價收正價 重罰18萬
據悉被判罰超市為惠康的屯門及土瓜灣分店,分別在2014年10月被海關檢控把「食用腸」(由13.9元減至7.9元)及「煙三文魚」(由39.9元減至29.9元)標示為減價貨品卻收正價,惠康在兩案中各被罰9萬元,暫是同類罰款最高案件。惠康回應表示關注,並尊重法庭判決,獲悉事件後已即提醒員工須確切執行有關《商品說明條例》的營運指引。
藥店投訴跌 不良營銷檢控難
就參茸海味及藥店投訴則由去年同期128宗降至81宗。鄧以海指海關3月曾採大型行動打擊參茸海味及藥店不良銷售手法,未來亦會加強「放蛇」。他承認,涉貨品不良營銷手法如「斤變O」,依賴投訴人口供,好多時「口同鼻拗」,檢控有困難。自2013年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以來,海關成功檢控199宗個案,只有9宗涉及服務,而整體逾1.6萬宗投訴中,有1255宗由非本港居民舉報。
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