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嫌在2014年於溫東殺死母親的華裔男子蕭嘉智昨日出庭作供,堅稱事發當日有3名他讀書時認識的同學上門殺母,3人並落毒想要殺死他本人。他又稱自己是「世上最好的人」、擁有哈佛學位、獲得諾貝爾獎,與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及教宗都是朋友。
檢控官在蕭完成作供後,向法官西爾弗曼(Arne Silverman)提出,要求法庭再次頒令,就蕭嘉智的精神狀況進行評估,如獲接納。控方稍後或向法庭申請,就被告的殺母控罪,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案件聆訊上周經過數日休庭後,昨日續審。辯方律師貝格(Fiona Begg)傳召被告蕭嘉智上庭作供。他身穿黃色短袖上衣、深藍色長褲及白色布鞋上庭,說話時雙手時而舉高、時而擺動或摸頭,做出不同的手勢。他以全英語作供,並對雙方律師的提問作出詳盡回應,但亦多次加入與提問無直接關係的表述,需由主審法官提醒返回正題。
蕭嘉智首先講述他的生活情況,指自己當時與父母同住,平日經常到一間在本那比的華人教會,而在家則經常研讀聖經,並有撰寫關於倫理的書本。而他亦曾在本那比的CDI College修讀藥劑助理課程及參與實習。他亦自稱擁有哈佛學位及曾讀醫科。
他在庭上講述事發經過時指,當日早上曾經外出,之後回家看到3名他在CDI認識的同學在斬殺其母,其中兩名男同學分別各斬了100刀,女同學則斬了5刀,他說該些同學都是恐怖分子及有槍,他們並在現場偷走母親放在行李箱內的100萬元及偷走他的電腦和車匙。
蕭又稱,其中一人扮作其母親,另一人則扮作家中的小女孩(即案中傷者)。他們亦曾在他的食物中下毒,令他幾乎中毒而死。他並說,其中一人用斧頭砍開了他的頭,之後用手術工具將他的頭拼合,稱自己當時只是出於自衛,才會出手傷人,並自稱:「在加拿大的法例,這是合法。」
他在作供期間多次宣稱自己無罪說:「我很愛母親,我不會殺她,我常常因為她的死而哭。警察在現場應該找到三名同學的指紋,這些是證據。」
他向法官表示:「我希望你能判我無罪,我是無辜的,我想早日回家。我是一個誠實的人,我想你們讓我重投社會,我沒有動機,我不會再犯,外間很多人都對這個事件有誤會,我只是事件中的目擊者,我希望獲得公平的審訊,我想我的控罪被撤銷。」
他又稱自己曾在美國拿到好公民獎,並在當地有未婚妻及大屋,自己亦經常服務社區及做義工,因此希望能獲釋。他並在結束自辯前更問法官:「你覺得我會獲判無罪嗎?」法官回應說:「我們需要完成整個聆訊才能作出裁決,但你的作供我們都聽到了。」
檢控官唐納利(Michaela Donnelly)在蕭嘉智作供後向法官表示,希望提出申請,要求被告再次接受精神評估,因此控方在下午需再度傳召證人作供。下午出庭作供的溫市市警,在事發後曾先後兩次到醫院為蕭錄口供。在庭上播放的錄音可聽到,蕭當時以英文回答提問,但據作供警員憶述,他在期間多次向空氣說話,而在事發翌日的錄口供過程中,他甚至對空氣說:「我將會殺死你們這班人。」
然後蕭又對在場警員說:「我聽到有些聲音,叫我殺掉你們,我是瘋的,我是瘋的,我會打你們」,隨後並將警員趕離病房。在作供期間,他並曾多次要求警員找他的精神科醫生及要求取得他慣常服用的精神科藥物,又說自己最後一次服藥,是在事發當日。案件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