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林淳軒等10人撤控 控方:無足夠證據證損社會安寧
【明報專訊】農曆年初二凌晨旺角大衝突,警方至今拘捕79人,其中50人被落案起訴,大部分被控暴動罪。其中43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申請撤回當中10人的控罪,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和一名15歲的被告。控方表示雖然該批被告案發時在現場出現,但無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有參與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林淳軒在庭外表示,自己明顯沒有參與暴動,批評警方濫捕和政治打壓。
昨獲撤回控罪的,包括黎文浚、何肇彰、顧博謙、陳冠錡、王世杰、莫柏軒、譚曉彤、張展滔、林淳軒和一名15歲少年。其中譚曉彤被控非法集結,其餘9人皆被控暴動罪(見表)。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昨獲撤控的10人,主要是警方完成進一步調查後,律政司小心和全面考慮了調查結果、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認為根據進一步調查後所獲得的所有相關證據,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遂撤銷對相關被告人的控罪 (詳見另稿)。
43人提堂 林批濫捕
林淳軒在庭外表示,自己當天是到旺角支持小販,更買了戲票,準備到朗豪坊看電影,明顯沒參與暴動,認為警方是濫捕和政治打壓。他又說,昨天43人提堂已有10人獲撤控,相信將來會有更多人獲撤控。
代表林淳軒的大律師楊岳橋為林申請訟費獲批,楊岳橋說訟費申請不包括法律費用,而是涉及其他損失。林淳軒在庭外表示,代表大律師楊岳橋是義務幫助,他被捕當天原計劃出外旅行,但因在機場被拘,旅程被迫取消,故追討機票和酒店費用,涉及約1.1萬元。
林機場被捕 楊岳橋代表追回旅費
昨日提堂的還有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其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法律意見。梁天琦表示,警方當天是「見人就拉」,昨獲撤控的被告之一顧博謙為其同學,顧當日只是以校園記者身分在現場採訪,但被拘捕。
昨日開庭前有「保衛香港運動」和「珍惜群組」共約30人在法院門外示威,高呼「嚴懲暴徒,入獄找數」等口號,又持咪高唱改編生日歌「恭祝你今日埽騔Y,慶賀你監牢堥」。當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黃台仰等到達法院時,遭激動的示威者指罵他們「收黑金」。
惟兩批示威者之間亦不和諧,曾互相指摘對方示威標語「過界」,雙方持咪發言者又常「疊聲」,多次向對方怒目而視。
【案件編號:KCCC504-540、574、575、610、61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