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搗恐怖陰謀執法可違憲章 新反恐法部長指引同列機密
不可用《資料索取法》要求公開
(渥太華27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指示加拿大間諜機構﹐如何援引備受爭議的新反恐法例﹐但多數指引不對外公開。
加拿大保安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去年7月獲發部長指引﹐那些指引的許多段落不能披露。基於《資料索取法》條文理由﹐涉及保安、內部審議及內閣秘密的段落不能公開。
公安部長葛代爾(Ralph Goodale)辦公室說﹐各部長官辦公室不受理資料申請﹐也不應參與程序。
聯邦政府決定部長指引大部分內容保密﹐未能消除人們對C-51號法案的疑慮。去年夏初﹐皇家批准這項綜合保安法案。
新法案授權加拿大保安情報局﹐積極搗破可疑恐怖密謀﹐甚至允許間諜機構行動侵犯《權利及自由憲章》﹐只要法官批准。
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行政總監佩特森(Josh Paterson)說﹕「我們對於C-51號法案的一個最大憂慮是﹐保安情報局獲得特別新授權﹐包括違法權力、侵犯《憲章》。
「有些細節需要保密﹐想到部長指示情報局如何闡釋新授權﹐有那麼多高階的普通指示隱秘﹐感到不安。政府給間諜機構什麼指引﹐如何落實問責制﹐應該更透明。」
渥太華大學法學教授福西斯(Craig Forcese)質疑政府做法﹐將部長指引環節列為內閣機密。福西斯說﹕「我認為﹐我們需要知道部分細節。」
公安部長不會過問情報局日常決策﹐但他時不時書面指引這個間諜機構﹐廣面引導它的行動。
這份7月29日指令結合及取代早前兩份指示﹐一份提到間諜機構運作﹐另一份說情報局如何向部長問責。它依據C-51號及C-44號法案﹐列出「保安情報局運用新權力的範圍」﹐提示如何處理一些事務﹐包括線人保護、用使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