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地產經紀摩貨炒樓 違規罰款大增至3萬元

[2016.03.26] 發表

【明報專訊】大溫地產局(REBGV,下稱地產局)的會員日前在周年大會中就調高違規罰款的最高金額進行投票,逾八成會員投票贊成將它由原來的1萬元即時升至3萬元。

大溫地產局主席莫里森(Dan Morrison)表示,調高最高罰款的建議早在18個月前已開始提出,當局認為之前的罰額不足以阻嚇部分地產經紀進行受質疑的做法,「那罰款幾乎被視作做生意的成本,在現今的市場,1萬元是太低。」

地產局會對經紀一些違規行為罰款,例如沒有向買家或賣家適當披露資料和不妥當處理訂金;莫里森指,調高罰款並不是針對回應愈來愈受到關注的地產經紀行為,包括摩貨炒樓,而要做正確的事是沒有太早太遲,「我們每年只有一次周年大會,因此我們需要等到大會才可讓我們的會員去投票。」他續指,當局懷疑只有少量的壞分子使影響他們和整個專業的形象,當局亦如公眾關注經紀違規的問題,並想找出那些壞分子。

是次違規罰款調整是自2004年來的第一次。

新民主黨房屋評論員尹大衛表示,調高罰款是一個正確的做法,但他認為金額仍不夠高,當地產經紀如此故意低估物業價格,嘗試欺騙賣家其房屋的價值,3萬元似乎阻嚇力不足以確保這類事情再發生。

他認為,被捉到參與這種做法的經紀,應該被吊銷牌照,「有很多辛勤的地產經紀,我不相一竹篙打一船人,而他們也是如我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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