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法院頒豁免令 安省八旬翁日內安樂死
【明報專訊】法官周四頒下豁免令﹐批准一名病重多倫多男子醫助死亡﹐在安省創下先例。該名八旬男子打算在本周末或之前辭世﹐他呼籲政府永久修改法例﹐承認醫助死亡合法化。
案中81歲末期病人有A.B.代號﹐他透過律師費思(Andrew Faith)﹐向法庭宣讀一份聲明。他感謝法官頒布豁免令﹐給他死亡的尊嚴。他說他長壽﹑生活美滿﹐可是現行法律跟他作對。
他在聲明中說﹕「這幾個月來﹐我唯一的憾事是﹐我和家人用盡我僅餘的精力﹐抗爭這宗法庭訴訟。
「我希望﹐我們的政府明察﹐永久修訂法律。那麼﹐再也沒有家庭﹐要走這條路。」
這是安省首宗﹑魁北克省以外的加拿大第三宗個案﹐安省高等法院佩雷爾法官(Paul Perell)批准A.B.的申請。申請人依據最近加拿大最高法院裁決﹐爭取到《刑事法》醫助自殺豁免令。
經過30分鐘聆訊﹐法官批准A.B.醫助死亡﹐聯邦與安省政府均沒反對。
法官佩雷爾也接受申請人的要求﹐認定他因病而死﹐不需通知法醫官。男子和他的家人反對法醫介入﹐不想警方涉事﹑不必要的驗屍或毒素化驗。
律師費思在他的簡短申請書中說﹐他的客戶在2012年確診淋巴癌﹐病情惡化﹐急需法庭批准。他對法庭說﹕「他希望做到﹐在這個周末解脫。」佩雷斯指出﹐他不想給人們一個感覺﹐以為法醫脫離所有醫助死亡個案。
在冗長的理由解說期間﹐法官有多番感觸﹐他說申請人的病狀和情況符合最高法院豁免標準。那些狀況包括心智能力正常﹔極度痛苦﹔申請醫助死亡﹐沒有人慫恿或操控他。法官又說﹐申請人的家人和醫生力挺他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