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工人被指本周一持刀及殺蟲水,攀越3米高圍欄闖入鳳凰衛視大樓,威嚇要自殺,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3月30日再訊,以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報告。 報稱工廠工人的被告王進京(37歲)持雙程證來港,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被告於今年3月14日在大埔大景街鳳凰中心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摺刀。 索精神科報告 案情指被告於本月14日早上攀越3米高圍欄,跟隨職員進入位於大埔的鳳凰衛視大樓。他硬闖閘門,一手持摺刀架頸,一手揮動疑似殺蟲水,揚言若有人走近,他就飲下殺蟲水。被告要求走上樓梯,被保安阻止。保安報警,警察到場制服被告,將他送到醫院治理。 【案件編號:FLCC1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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