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暫24「須匯報投訴」 監警:無人投訴旺角開槍

[2016.03.10] 發表
監警會表示得悉旺角大衝突事件中,有24宗投訴警方個案為「須匯報投訴」,監警會主席郭琳廣(中)表示該會的嚴重個案委員會將跟進,警方每月須向監警會匯報調查進度。圖右為副秘書長梅達明,左為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主席劉文文。(郭慶輝攝)

【明報專訊】年初一旺角大衝突事隔一個月,監警會表示,至今知悉共有24宗投訴警方個案為「須匯報投訴」個案,當中16宗監警會委員已派員觀察調查,餘下8宗尚待投訴警察課通知。據了解,8宗個案中包括《明報》記者疑被警員毆打的投訴。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則確認,各投訴中並沒涉及警員向天開槍事件。旺角大衝突的所有「須匯報投訴」的調查報告,將由監警會嚴重個案委員會跟進,警方投訴警察課每月須向監警會匯報進度。

另外,據了解,因旺角大衝突而被捕的中大學生林淳軒及曾健恆,亦已針對拘捕過程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濫用職權,截至昨日二人個案均未達錄取口供階段。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表示,暫未有人投訴警員向天開槍事件,監警會亦沒法定權力主動調查,只限當事人投訴、再經投訴警察課轉介。他否認監警會處理事件「被動」:「不能說我們無能為力。」

沒權主動調查 郭琳廣否認「無能為力」

被問到監警會如審視投訴時,發現警隊常規或程序中有缺失不足,會否運用《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會條例》第8條1C項的權力,向特首就該等規則或程序提出改善建議時,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回應,要先視乎警方內部檢討委員會的結果才決定。

郭琳廣指監警會每日也有向警方「深入跟進」旺角大衝突相關的投訴進展,惟暫未收到相關資料,初步所知大部分投訴涉及警員毆打及濫用職權等,料投訴個案「好大可能」涉及司法程序,個案要待程序完結後,監警會審視警方調查結果。

另外,在172宗涉及佔領運動的須匯報投訴,監警會指當中4宗涉及司法程序,包括七警涉嫌毆打曾健超案。在餘下168宗個案中,143宗調查結果獲監警會通過,有18宗個案監警會在本月底至下月初完成審查,其餘尚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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