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報專訊】聖若瑟書院的中五男學生,稱因公開試壓力大,去年12月底被母親嚴厲地要求執拾房間,其間發脾氣將一個盛有2個啞鈴、3本雜誌及1個姓名印章的環保袋,從將軍澳富寧花園32樓住所擲下,撞凹了樓下遊樂場的兩塊地墊。他昨日承認自建築物掉下物體罪,並須為損毁的地墊向政府賠償6000元。 押後判 撞凹遊樂場墊賠6000元 裁判官押後至4月8日判刑。案情稱,有清潔工人在附近工作時聽到聲響,後來在富寧花園對出的遊樂場發現上述物品,並發現兩塊遊樂場地墊損壞。身穿校服的16歲被告,昨日在父母陪同下到庭應訊。辯方呈上被告母親及班主任的求情信,班主任稱被告平日開朗,與案發時的被告不同,又指男生是好青年,勤做義工,並呈上4張被告做義工和參與課外活動的證書。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求情,稱知道做了很嚴重的事,希望裁判官給予機會,讓他改過自新繼續讀書。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可危及他人性命,幸好無人受傷。裁判官押後案件至4月8日判刑,將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男生須賠償6000元予政府。男生獲准以5000元保釋,須守宵禁令,並要接見精神科及心理醫生。 【案件編號:KTCC5986/15】
|
|
|
今日相關新聞 |
|
引用明報 |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
|
|
|
|
廣告 advertisement |
|
 |
 |
|
 |
 |
廣告 advertisemen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