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六成訪者接受「半裸婚」 婚禮減鋪張 無鑽戒不買樓
【明報專訊】明愛向晴軒訪問了474人,八成受訪者不接受「全裸婚」,認為結婚只有一次,不能草率了事。但同時亦六成受訪者接受「半裸婚」,即無自置物業、無鑽戒及不設晚宴等。向晴軒「飛越愛情輔導」督導主任王翠珊指出,由於經濟差,不少情侶「焗住半裸婚」,認為「半裸婚」是未來趨勢,但並非摒棄傳統。
明愛向晴軒「飛越愛情輔導」於1月及2月期間,訪問了474人,當中47%受訪者處於24至33歲適婚年齡,逾五成以上受訪者月薪介乎10,000至25,000元。「全裸婚」即不買樓、不辦婚禮、不買婚戒,直接登記結婚。「半裸婚」即選擇性省去非必要的事項,例如只租住單位不買樓,不買鑽戒而買較便宜的婚戒,以及晚上不設婚宴。
八成反對「全裸婚」 盼留美好回憶
調查發現只有兩成受訪者接受「全裸婚」,當中64%認為「傳統結婚儀式成本太高」及「結婚儀式太繁瑣」,有51%認為「避免因負擔不起結婚費用而要向家人借錢」。在八成不接受「全裸婚」的受訪者當中,有55%覺得「希望為一生一次的婚禮留下美好回憶,不能草率簡單了事」,有48%受訪者則「擔心父母及伴侶家長反對」。
不過,近六成人則接受半裸婚,明愛向晴軒「飛越愛情輔導」督導主任王翠珊解釋,由於經濟環境差,半裸婚愈來愈普遍。但她強調年輕一代並非想摒棄傳統,調查顯示年輕人對傳統的禮節及禮金都有做足,反而是受訪的父母愈來愈接受半裸婚,認為最重要是雙方開心。
父母輩愈趨接受
屬80後的阿Yan(化名)於2010年與丈夫「半裸婚」,沒有設婚宴亦沒有度蜜月,只簡單買了婚戒及拍婚照。婚後她住在夫家,惟婚後不久有小朋友,阿Yan要回娘家休養。她憶述,當時與丈夫分住一年多,每周見面4至5次,但雙方還會出現摩擦,尤其在照顧小朋友方面。即使小朋友現已4歲,仍由婆婆照顧,遲些才接回一起住。
根據入境處數字,昨日情人節共有183宗婚姻登記申請,較去年的202宗及前年的529宗低。記者昨往紅棉路婚姻登記處,新婚夫婦鄭生鄭太表示,由於儲蓄上問題,整個婚禮以簡單為主,預算30萬元。現場所見,新人未有穿華麗的婚紗,亦只與親友共晉午宴。他們說,婚後先住在男家,再慢慢儲錢買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