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聯邦馬拉松大選耗4.43億
每名選民投票開支$17
【明報專訊】加拿大選舉事務署說﹐初步估計數字顯示﹐去年的馬拉松式聯邦大選耗費4.43億元公帑﹐比2011年大選多花53%。去年聯邦選舉的成本更高﹐部分原因是競選期比對上一次選舉長一半﹐選區增加30個。以選民人數計算去年選舉的成本﹐每名選民投票﹐就有17元開銷﹐2011年的人均開支是12元。
選舉事務署目前不清楚﹐它要向政黨和候選人支付的具體金額。按照規例﹐各政黨和候選人可以領取多達競選開支50%和60%的退款。
2011年大選後﹐選舉事務署退款高達6,000萬元﹐2015年大選的退款肯定更大筆﹐因為這次選舉競選期特別長﹐政黨和候選人的競選開支上限﹐都等於增加一倍。
選舉事務署的2015年10月19日大選報告在周五提交國會﹐報告提到初步成本估計數字。
選舉事務署提出大選報告﹐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民主制度和人權辦公室選舉評估團也在周五發表報告。
該報告認定﹐加拿大的第42屆聯邦選舉總體進展良好﹐顯示「公開環境」的「劇烈競選」﹐投票結果迅速宣布﹐公眾欣然接受。
但它也提及﹐前保守黨政府《公平選舉法》(Fair Elections Act)的一些元素﹐沒有跨黨派支持、未經相關團體諮詢﹐即獲通過﹐選民遇到更「煩擾」的程序﹐需要證明自己的住址﹐也限制選舉專員號召選民參與的能力。
它建議﹐未來對選舉法的任何修訂﹐「應有積極諮詢、跨政黨協議。諮詢應有女性、原住民和少數群體的代表參與」。
《公平選舉法》的條款聲明﹐可增加選舉開支上限﹐在超過正常36天的競選中﹐政黨和候選人可以每天增加37分之1的開支。前總理哈珀定下78天競選期﹐等於將競選開支上限提高一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