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船長已出獄 毋須上班出糧到退休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事港燈船「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去年2月被裁定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9個月。曾管理南丫四號10多年的港燈前海事經理鄧雲安早前接受本報專訪,稱將近60歲的周志偉是他的航海學校舊同學,二人相識多年,透露對方最近刑滿出獄,「公司對佢好好,M家仲會出糧畀佢,直到過兩年退休」。
「睇開驉v 閒時偕妻行山
鄧雲安透露周志偉現時毋須上班,但仍獲公司支薪,「又或者佢想做曮(職位),(公司)都可以安排」。他又形容,海難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及抑鬱的周志偉,現時已經「睇開驉v,閒時與從公立醫院退休的護士長妻子結伴到各處行山。
此外,鄧透露1996年替港燈驗收南丫四號,當時已發現船艙內的水密門不翼而飛,令他大動肝火,更一度質問負責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職員,對方卻回答說﹕「你老幾呀?海事處都話得呀」,他曾將事件告知上司,但對方亦表示無能為力。問他為何仍要讓財利船廠負責南丫四號的維修工作,他說公司規定合約須用英文,但大部分船廠都只懂使用中文合約,故港燈只能繼續選用懂英文合約的財利船廠。
規定英文合約 續用財利船廠
鄧又憶述海難發生當晚,正值某海事處朋友的兒子婚宴,席間他得悉南丫四號與另一船相撞,立刻趕到現場,組織船隊救援,「撈得幾多得幾多」。事隔3年多回想,鄧認為海難中要負最大責任的是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因為他不按規矩駕駛海泰號。鄧又稱,對於海難他雖然感到不開心,但沒有感到難過或有陰影,「因為我無炾翕龤v。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