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招防人贓並獲 落客才寄單
【明報專訊】兩名Uber司機昨認罪後被罰款7000元及停牌12個月。有Uber司機坦言擔心,又指案件令不少司機不願開工,Uber更在涉案7名司機被捕後,特別更新應用程式,延遲向客人發出帳單的時間,以免再有司機被「放蛇」的警員拘捕。
Uber司機胡先生稱,Uber仍未與政府完成商討,法例未完善,故會先停工「睇定齱v,否則「對司機最唔公平」。曾在Uber擔任司機的莊先生稱,自1月初起再沒有在Uber工作,坦言「人工低,風險高」。他稱,Uber以距離加時間計算車資,每1分鐘1元;最初在香港開設時,司機每駕駛1公里可獲22元,但至昨日已降至每1公里6元,更須抽佣百分之二十五,相信擔任私人司機薪金更高,風險更低。
司機拒開工 不想做白老鼠
案件昨日判刑後,胡表示Uber司機在內部群組激烈討論,很多司機都不願開工,故昨日下午4時半,Uber提出全港島區薪金加乘2.8倍,直至近晚上7時,中環區更一度加乘至4倍,但事實上有所有加乘也轉嫁到乘客身上。他稱平日通常下午5時才會加乘1.2倍,相信司機減少是因為案件令司機覺得「有咩衰都司機啃晒」,司機不想再做「白老鼠」。
設舉報可疑乘客功能
莊先生又透露,7名司機被捕後,Uber更新了應用程式(app)的版本,務求令司機放心工作。在舊版本中,當乘客抵達目的地後,便馬上可透過手提電話收到電子帳單,而「放蛇」的警員正正是在此時表明身分拘捕司機。但更新後的版本中,乘客下車後,司機會先駛遠,乘客稍後才會收到電子帳單,避免司機遭「人贓並獲」。此外,應用程式亦增加了「舉報可疑乘客」功能,相信是為了防避「放蛇」警員。
明報記者 羅霜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