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慈善伶王新馬師曾鄧永祥於1997年4月病逝,留下逾4億元遺產,事後有報道指其遺產稅高達8000萬元。鄧永祥次女鄧小艾(鄧翠玉)及三子鄧兆榮不滿評稅金額,早前以遺囑執行人身分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案件昨提訊。鄧永祥子女一方指出,爭議的遺產屬鄧永祥於非洲肯尼亞的投資,不應被香港徵收遺產稅。 稅局一方則指出,鄧永祥子女交出的相關公司文件有問題,並質疑文件上的公司印章及簽名很奇怪,遂向法庭申請聘請筆[專家鑑定,但法官歐陽桂如拒絕稅局一方的申請,並指因為沒有鄧永祥的筆[作比對,筆[專家只能就簽名的流暢度等作評論,但法官批准稅局一方就肯尼亞的法律問題聘請專家。 【案件編號:HCE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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