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骨科醫生楊樂賢和兒科醫生高楊揚於2005年診斷一名有學習障礙的少年X重金屬中毒,並以另類療法治療,兩人分別被控4項及2項專業失德罪,控辯雙方昨完成結案陳辭,醫委會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裁定楊樂賢4項控罪不成立,高楊揚兩項專業失德罪罪成。 事發於2005年,當時就讀中學的X被教師批評「難教」,其母認為兒子情G與重金屬中毒相似,搜尋資料後發現楊是香港有毒金屬醫學會會員,遂向楊求醫。楊為X進行「磁場療法」,其後轉介高楊揚。高診斷X為重金屬中毒,建議做為期一年的排毒療法及視覺治療,並收取診金7000元。其母2006年向醫委會投訴。 骨科醫生治肌肉痠痛方法合理脫罪 醫委會聆訊委員會認為,楊樂賢未曾發信證明X重金屬中毒,至於他供稱以「磁場療法」為X治療肌肉痠痛,證人亦曾稱有背痛等問題,該療法亦為物理治療師使用的其中一個治肌肉痠痛的方法,認為楊使用該療法合理。 未驗血尿測體內重金屬水平 至於高楊揚則被判兩項專業失德罪成立,委員會認為,高曾供稱平日會以驗血及驗尿方式為病人檢驗體內重金屬水平,唯在此案中,只驗頭髮及根據臨H病徵去診斷病人重金屬中毒,委員會質疑其供辭前後不一,她更曾向學校發出診症信,證明X重金屬中毒,委員會認為高的醫術未達標準,故裁定其控罪成立。案件將於本月2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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