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獲准延4個月推新法 期間任何人可申請結束生命
【明報專訊】最高法院周五裁定﹐給聯邦政府延長4個月的限期﹐拿出醫助死亡新法律。但裁定附帶一項豁免條款﹐准許任何人在此期間﹐申請提早結束生命的服務。與此同時﹐魁省已有一名患者在醫生協助下死亡﹐成為加拿大首宗合法案例。
魁北克市大學醫療網發言人韋萊(Annie Ouellet)確認﹐該省有一名患者接受醫助死亡服務﹐另一份申請也在審核中。但她沒有提供細節。那是該省醫助死亡法12月10日生效後﹐首宗已知案例。自由黨政府此前堅稱﹐它需要從原來最後期限2月6日延長6個月﹐始有足夠時間起草適當法律。反對者稱﹐那只會拖延很多人的痛苦。
法庭周五在5比4的裁決書中寫道﹕「我們同意需有更多時間﹐同時不認為有必要﹐不公平的拖長一些人的痛苦﹐假如他們符合清晰條件。」
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發聲明說﹐政府尊重法院決定延期4個月的裁定。
最高法院去年冬天作出里程碑判決﹐認定成年人具有同意能力、遭遇無法忍受的身體或精神痛苦﹐有權要求醫生協助終結他們的生命。
它延遲執行裁決一年﹐給國會時間確定如何回應。周五的裁決不包括魁北克﹐該省已有自己的法例。
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法律總監帕斯坦(Grace Pastine)說﹐對於生命盡頭的選擇和關懷﹐周五的裁定是一個「重大勝利」。帕斯坦說﹕「關於個人豁免﹐法院裁決是說﹐那些人應可提出個人申請﹐要求法庭落實他們的權利。」
顯然﹐該事宜在9人組成的法官小組內同樣造成分歧。5名法官形成支持的多數意見﹐首席法官麥克拉克蓮(Beverley McLachlin)等4名法官不同意。
反方說﹐他們不同意魁省豁免於延長決定﹐也不同意在等候新法期間﹐允許個人獲得豁免﹐可以申請醫助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