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規定社工知情須舉報
【明報專訊】接二連三有機構被揭發涉嫌虐待智障人士,包括匡智會有智障學員被強行灌湯致臉頰瘀傷,日前有特殊學校教師因向智障學童臉部狂噴消毒酒精,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今次則是鄰舍輔導會捲入涉嫌虐待事件。一直關注智障人士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監管照顧院友的前線員工力度不夠,機構為保形象可能會「避得就避」,指外國有法例強制要求醫生、社工等專業人士,若發現智障人士等弱勢社群受虐,必須向政府部門呈報,認為本港可參考。
宿舍家長未必為註冊社工
張又指目前照顧智障人士的院舍前線員工流失率嚴重,每年流失兩、三成。據他了解,機構一般不要求「宿舍家長」必須為註冊社工,這類前線員工照顧智障院友時,院友或帶攻擊行為,「未必很嚴重,可能突然拍你一下,被拍的員工因而很嬲,而以不適當行為還擊不足為奇。」
醫生:受虐者不可能不知痛
精神科醫生、鄰舍輔導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曾繁光指出,難以一概而論評定嚴重智障人士受虐後的心理影響,雖然今次涉受害的院友屬嚴重智障,但相信他們若受虐時造成痛楚是「不可能不知」,「都會覺得害怕、擔心,如果重覆(被虐待)很多次,又或者經歷(被虐待)一段時間,心理影響更嚴重,但亦視乎事後的輔導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