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擁有起訴權的競委會今年獲政府撥款逾8600萬元,該會主席胡紅玉指政府撥款不包括訴訟費,該會暫時約有3000萬元撥備,萬一要打官司,可考慮動用這筆錢,但長遠須與政府商討設訴訟基金。 有別於廉政公署只負責調查,刑事起訴交由律政司負責,胡玉紅指競委會要做「全餐」,由蒐證、偵查至打官司都要一手包辦,現有政府撥款只夠應付薪金及租金支出,即使日後收罰款,亦要撥歸庫房,因此建議設訴訟基金應付打官司開支。 胡紅玉說,據外國經驗,訴訟基金不僅需要一筆過撥款,更要政府按情G注資或作擔保,該會尚要就此與政府商討,「政府有少少同情,之前有些錢准許做撥備,大概應有3000萬元,可以打官司」。 撥款僅夠支薪交租 倡設訴訟基金 競委會現聘有50人,該會行政總監畢仲明稱連「茶水」都包括在內,料未來要加人手。胡紅玉說,現有高層管理人員是來自澳洲及愛爾蘭等地的精英,具法律及經濟「底子」,能為該會「坐鎮」,其下的調查人員主要在本地招募,分別來自證監會、警隊及廉署等,另亦有5至6名經濟師,協助發展經濟工具分析個案。 商經局回應稱,競委會可自行分配政府資助,政府已額外撥出非經常資助,以支持競委會應付在運作初期的一般需要,該局會按競委會的實際執法情G和運作需要,考慮提供財政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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