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市建局在4個月內,由原先不接受單身者申請「煥然壹居」,至昨日突然「轉恁v。據了解,關鍵是局方早前接獲平等機會委員會轉介的投訴,指有人質疑局方的安排可能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令同居而又未結婚的人士都不能申請」。市建局諮詢法律意見後,亦認為存在司法覆核的風險,加上認同單身者有置業需求,最終改變主意。 原不入議程 會議尾聲提出 不過,市建局董事會昨日的議程,原先並沒有包括「煥然壹居」銷售安排在內,至會議差不多結束時,市建局管理層才向各董事提交有關文件,交代項目申請資格的詳情。 市建局非執董胡志偉譴責管理層今次繞過董事局,擅自更改決定,亦認為各董事未必有足夠時間討論情G,質疑管理層覺得「煥然壹居」只是「一次過貨仔」,似乎無意延續提供資助房屋的政策。另一非執董潘永祥亦質疑市建局做法不理想,未必令最有需要的家庭受惠。 另外,由於市建局沒有接受市民申請資助房屋的經驗,市建局已委託房協做派表及收表等行政程序,並會仿效房委會出售居屋的做法,以攪珠方式決定申請揀樓次序;局方又打算於「煥然壹居」現場開放數個示範單位予有意申請市民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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