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川眉山城區一宗車禍中,事主朱素芬傷情嚴重躺在重症監護室堙A插呼吸管維系生命。其孩子鄭某前來探視時,卻趁機拔掉她身上的呼吸管,甚至阻止醫護人員搶救,以此想提前結束母親的生命。 朱素芬不久離世,目前包括她的兩個子女在內的多名家屬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警方控制。 記者了解到,警方正在對此案做進一步調查,但警方暫不透露更多細節。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阮齊林表示,即便拔管不是導致死亡的原因,從法律上講,鄭某等人的作法也涉嫌故意殺人罪,「比如我為了殺一個人,朝對方開了一槍,打沒打中並不影響這是殺人行為。」 阮齊林分析,搶救是維持生命,主動拔管和放棄治療有區別,把呼吸管拔掉,顯而易見對正在搶救中的人是致命的,也是不想讓傷者活下去,主觀上有剝奪他人生命或阻止生命的行為,在這種特定的情境下,主觀上希望傷者生命提前結束,確實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條件。阮齊林說,刑法規定,任何人不能剝奪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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