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出席活動致辭時指出,日前與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剛午膳後閒聊,霍官稱其獲邀向香港大學應屆法學士畢業生頒發證書及致辭,霍官笑言屆時將向畢業生說,「只持有法學士的學位便已足夠,因為我知道首席法官只持有法學士學位。」馬官笑言,不知道霍官話中的意思。 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中,港大校委、學生會長馮敬恩早前披露校委會討論內容,引述校委之一李國章指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資料顯示,馬官於1977年在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1980年在港取得大律師資格,2010年成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2011年,他獲伯明翰大學頒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2012年成為牛津大學哈里斯曼徹斯特學院榮譽院士。 馬道立:律師應向公撓挭尷k治定義 馬道立昨出席大律師公會獎學金頒獎儀式時表示,法治近年受到挑戰,雖然社會普遍認同法治的重要性,基本法已列明法治的定義,惟社會多年來仍就法治及法治是否受損等作出多番討論,當中包括市民及政府等。馬認為,律師有責任向公眾解釋法治的定義及確保法治能繼續在港實行。 出席同一場合的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認同馬官指出,法治受到挑戰,認為政治爭議令到法庭成為磨心,對法官及法庭構成工作壓力,但她相信法庭會堅定地執法,不會受輿論影響。對於港大校委會就會議錄音流出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一事,身兼浸大校董的譚稱,不認為錄音流出與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錄音再流出,邊個講乜洁A唔覺得係公眾利益,唔覺得唔知,就唔符合公眾利益」。譚又對於將事件訴諸法庭有所保留,但認為應該尊重保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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