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立法對抗性暴力
加強支援受害人
【明報專訊】安省立法對抗性暴力性騷擾行為,連串措施規範校園老闆要全面執行。
省府昨日動議立法,為省民建立一個消除性暴力及騷擾的環境,同時強化給予受害人的支援。
這項立法名為《對抗性暴力及騷擾行動計劃法》(Sexual Violence and Harassment Action Plan Act),有助於落實「從來不可以」(It's Never Okay)策略所作的承諾。
「從來不可以」為省府開創性的行動項目,以消除性暴力及騷擾等不為社會所容的行為。一經通過,法例將使省內工作場所、校園及社區更加安全,更加快速回應受害人所需支援,以及更加快速處理有關性暴力及騷擾的投訴。法案的重點詳情如下﹕
* 規定每一間受公款資助的學院及大學以至私立學院,必須訂定獨立的對抗性暴力政策,並至少每3年檢討一次,同時需邀請學生參與。
* 工作場所需加強預防性騷擾的項目,並特地訂立僱主需保障員工的責任,包括發生事件及收到投訴時,有責任確保予以合適的調查。
取消民事訴訟時限
* 取消民事訴訟的時限,而在某些個案上,非禮或性侵犯行為,受害人可以選擇甚麼時間提出民事訴訟。
* 取消時限,以便性侵犯或家暴受害人向刑事傷害賠償局(Criminal Injuries Compensation Board)提出申訴。
* 縮短終止租約的時限,以便經歷性侵犯或家暴受害人早些離去,不用繼續在受害原址居住。
以上優先處理的事項,將透過一個廣泛的行動計劃予以支援,包括提高及提供穩定的撥款,給予社區中心為主的支援性侵受害人中心、醫院為主的性侵及家暴受害人治療中心。
省府也正在全省各地進行公眾教育運動,提倡改變態度及行為。此外,省府最近成立一個225萬元的創造性參與基金(Creative Engagement Fund),透過文藝項目的創造,挑戰強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