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熊抱女示威者 「無法追查」
【明報專訊】2013年明愛專上學院女學生何潔明於校內向特首梁振英示威時,遭男警從後「熊抱」強行抱走的事件。監警會昨日公布投訴調查報告,裁定投訴被列為「無法追查」。該會指出,證人即事主沒有協助調查,無法斷定案中警員所使的武力是否妥當、合理及合乎比例。監警會建議警方應考慮公布警察通例或程序手冊中,制訂及公布明確處理異性示威者的指引。
監警會稱事主沒協助調查
2013年5月,何潔明在校內參與示威,衝破警方防線衝向特首座駕時,被男總督察以「熊抱」姿勢從後箍住並拉倒在地,時任學聯秘書長的陳樹暉其後向警方作出3項投訴,何潔明則為投訴的證人。投訴警察課曾兩次發出傳召信,兩人未有回應及提供供辭。
在未獲投訴人提供進一步資料下,警方與被投訴警員會面,警員解釋「熊抱」驅趕是一時情急之舉,為時只兩秒,在箍住示威者後立即交由同事處理,又指當時沒有意識到示威者是女性。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相關新聞片段,沒有任何影片能完整記錄事件,加上投訴人未有提供進一步資料,行為不當及濫權等指控列為「無法追查」。監警會建議,若警方預計有大批女性參與大型公眾活動,警方應在活動部署更多女性警務人員管理人流。
本報昨日向何潔明查詢,未獲回覆,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引述何回應稱,監警會裁決沒有法律約束力,結果如何分別不大。